第二十九章 如果当初没有得奖,后来可能也不会写小说了(2 / 2)

1975年,村上总算以论文〈美国电影中的旅行观〉拿到大学学位,爵士店的生意也越作越好。

1977年搬迁到市中心,店内装潢将猫的主题挥得淋漓尽致,甚至还有爱猫人杂誌前来专访。

29岁那年,一场球赛成為改变村上春树命运的导火线,他在柏克莱大学的一场演讲上表示:

「1978年4月,有一天我突然想写小说。..当天下午我正在看棒球,坐在外野区,一边喝著啤酒。..我最喜欢的球队是养乐多队,当天是和广岛队比赛。养乐多队在一局下上场的第一棒是个美国人,大卫希尔顿。..我记得很清楚他是当年的打击王,总之,投出的第一球就被他打到左外野,二垒安打。就是那时我起了这个念头:我可以写一本小说。」

球赛结束后村上就到文具店买了钢笔和纸,开始创作他的第一部小说《听风的歌》。

每天爵士店打烊之后,村上就在厨房挑灯夜战一、两个鐘头进行小说写作,但也由於写作时间有限,间接形成第一本小说句子和章节都很短的特徵。

这部小说大约花了村上六个月的时间完成,村上将作品投稿到杂誌《群像》的新作家竞赛初试啼声,结果一举赢得1979年的群像新人奖。

村上常说,如果当初没有得奖,后来可能也不会写小说了。

之后村上应出版社之邀,先交出了一些短篇小说、翻译作品和散文,隔年完成第二部长篇小说《1973年的弹珠玩具》,接续《听风的歌》,描述主角们后来的遭遇。

1981年,村上夫妇卖掉经营多年的爵士小店,搬到船桥市专心写作,第三部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受村上龙啟,村上尝试写出一部叙事连贯的小说,主要角色仍是前两部作品裡的「我」和「老鼠」。

这段时间村上开始过著规律的写作生活,有充足的时间集中心力,因此第三部长篇小说句子变长,故事连贯,村上自述在这部小说裡风格有了相当大的转变。

1985年费时详见於《边境、近境》、《终於悲哀的外国语》、《远方的鼓声》、《雨天、炎天》等书。

村上春树写作风格深受欧美文化薰陶,亦擅长欧美的翻译。

台湾出版的村上作品多由赖明珠翻译,林少华则担纲中国近年村上作品出版的大部分译作,两位译者不同的风格均成功地建立村上小说於华语世界之知名度与地位。

9o年代起村上过去旧作与新作之英译版本6续问世,2oo3年长篇小说《海边的卡夫卡》英译本(2oo5年)名列纽约时报年度十大好书小说类位;2oo6年亦获法兰兹卡夫卡奖与弗兰克奥康纳(frank onetor)国际短篇小说奖,村上於欧美文坛地位再创新高峰。

今日被认為是日本最有希望获得下一个诺贝尔奖的作家之一。

2oo6年下半起村上春树应夏威夷大学之邀担任客座教授讲授课程至今。他自称自己的终极目标是写出像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卡拉马佐夫兄弟》般的鉅著,此作品即后来出版的《1q84》。

2oo9年领取耶路撒冷奖时表示「在一座巨大坚实的墙和与之撞击的鸡蛋之间,我永远都站在鸡蛋这一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