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倾烬,在学校的保健体育的理论课上有学到过吧?喝下喜欢之人的血,会发生什么?”
在南倾烬快要消失的意识中,出现了一道闪光。
“血族的身体能力,会因此而大幅提升。而且越喜欢对方,力量就越强,这是一种为了保护喜欢之人而产生的本能。”
“说起来,好像是有这回事”
然而,这种能力在实际生活中并不经常使用。
毕竟,平时并不会出现需要进行“你死我活”的战斗情况。
所以,几乎没人实际见识过这份力量。
而且,要是大量摄取这种血的话,会怎样?
“南倾烬看看我怎么样?只是个血仆而已,可不要被我迷住了哦?”
看到今朝的那副身姿,南倾烬率直地产生了这种感想:什么?这简直已经不是人类级别的美丽程度了!
并不是突然变身,而让身材变好。
破破烂烂的礼服,也没有突然变得崭新。
不过该怎么说呢,令他难以想象的好看
就如同,今朝整个人都已经变成了其他东西一样。
“啊啊,现在的你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说实话,绝对绝对超过了洛朝花。”
“虽然说是很漂亮,你的眼睛,充血也太明显了吧?”
“别管我。那么,差不多该回到战场了。”
“居然会有在这种地方喝血的余裕?去死吧!”语落,龙莎挥下了剑。
而今朝则连同剑一起,把龙莎打飞了。
明明,她只是挥了挥手而已。
“诶?为什么我会?”龙莎还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伤害了我的血仆的罪过,就用你的死来偿还”今朝就像是陈述既定事实一般。
接着,她的背上出现了两道纵向的裂痕,两枚翅膀慢慢地长了出来。